近日,锡山区公检法三家针对刑事工作的实际特点,共同研究制定了《刑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期完善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构建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交流平台。

 

确立指导原则。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为原则,公检法三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确定主要任务。公检法三家通报各自单位的阶段工作情况,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交流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刑事诉讼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衔接顺畅,提高办案质量。

 

明确与会人员。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负责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以及三家单位刑侦、经侦、法制、公诉、反贪、刑庭、少年庭的负责人定期与会。必要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可受邀列席会议。

 

明确工作方式。以调研、座谈等方式,探讨解决刑事案件在侦查、诉讼、审判等环节上的各类问题。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安排时间召开。会议由公、检、法三家轮流主持。若会议内容涉及其他业务部门,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并参与研究。若遇到联席会议无法解决或争议较大的事宜,各单位可邀请一把手领导参会协商,或邀请政法委领导参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