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日下午,某律师因在无锡滨湖法院开庭审理中突然拍桌“发威”,被滨湖法院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当日,该法院在审理一起房屋继承、确权纠纷案件过程中,作为原告代理人的律师不遵守法庭规则,突然猛拍桌子,打断法庭的正常庭审。法庭随即宣布休庭,与该律师进行谈话、教育。该律师表示自己情绪一时激动,拍了桌子,该行为是错误的。滨湖法院认为该律师拍桌打断正常开庭的行为扰乱了法庭秩序,但鉴于该律师对自身的行为已有一定认识,故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