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扬州维扬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采取“五坚持”措施,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坚持社区联络,推广“片区法官”制度。总结去年试点社区法官的经验,修订相关工作职责和实施细则,将法官联络社区覆盖面扩大至区内所有街道。通过挂钩社区法官的走访,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加强与街道、社区民调组织的合作,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坚持领导接访,完善信访长效机制。通过健全“院长接待日”、“预约接访”和“接访事项办理反馈”等方式,第一时间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将涉诉信访化解于萌芽状态,在“息事罢访”上下功夫、见实效,提高办结率和息诉息访率。

 

坚持便民能动,实现案结事了目标。充分发挥巡回审理点贴近街道社区、贴近群众、方便快捷调处民间纠纷案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及时解决涉及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加强对证据意识不强、搜集证据能力欠缺、诉讼技巧不高当事人的指导,努力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促进案结事了。

 

坚持判后释法,提高服判息诉水平。将判后释疑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要求法官以当事人更容易理解的语言,灵活运用辩证逻辑、经验归纳、价值判断、利益平衡等多种方法阐述裁判理由,以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减少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和依据不满而引发的申诉、涉诉信访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结果的满意度。

 

坚持调解优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民事案件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深化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加强对工会、消协、妇联等社会团体处理矛盾纠纷的指导,建立街道社区联络员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采取院领导和业务庭庭长包片街道乡镇措施,借助基层组织力量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