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 忠诚履职
作者:姜海滨 发布时间:2011-05-13 浏览次数:1178
春风习习,杨柳依依,在这百花争艳的季节里,在我院全面工作蒸蒸日上的时刻,作为一名司法警察,很荣幸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学习交流。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忠诚履行责任》。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了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了什么。”当人生的旅途匆匆向前迈进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问自己:“我该怎样拥有一个精彩的人生?”从我来到法院大家庭,从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我就决心永远要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把最好的青春年华献给崇高的司法警察事业,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忠诚履行责任”。
什么是“执法为民”?是为百姓做一件好事,捐一些钱物吗?是为群众服务一次,争取一些利益吗?不是,都不是。“执法为民”,需要建立在一种浓烈的、真挚的感情基础上,这种感情就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没有感情,哪来爱心?没有对人民群众血浓于水亲人般的感情,又怎么能够真正地体现“执法为民”?真正的“执法为民”,应该是时刻心系群众,事事以民为本。我们是执法干警,人民赋予了我们权力,我们就应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忠诚履行职责,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工作。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医生的责任是救死扶伤,教师的责任是教书育人,军人的责任是保家卫国等等,只有每个人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社会才能安定有序、才能和谐发展。具有为审判、执行工作担负警务保障的司法警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负有自己特殊的责任。传承光荣传统,坚定司法为民,苦练内功、文明执法,努力维护法律尊严,我认为这就是我们的责任——就是我们的天职!
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法院系统一等功臣、我大队原教导员罗学文这个英雄的名字,至今仍响彻盐阜大地。为什么?就是因为他忠诚的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他的为警之本,就是全省司法警察的责任、精神的浓缩和升华,是激励我们迎接挑战、奋发图强的宝贵财富。
责任是成事之要。责任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有了责任,当我们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就能横眉冷对、毫不手软;有了责任,当面对求助的人民群众时,就能耐心细致、热情周到;有了责任,当发生复杂疑难案件时,就能百折不挠,克难攻坚。
当被执行人拒不开门,冲锋在前是法警矫健的身影;为躲避惩罚,夺路而逃,挡住的是法警威武的身躯;当上访人拨刀自残、企图以死相胁时,接住的是战友们一双双血肉之手。
司法安全无小事,法警工作无小事。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进程中,司法警察无论是外在的、还是本质的职能作用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地位越发突出。要求我们无论是在审判、执行还是安全保卫等工作中都要有所作为。
----过硬的综合素质,要求我们不仅要具备娴熟的警察技能,更要有法官的法律智慧。
----良好的形象意识。要求我们冲锋在前,时刻代表法院的门面、窗口,以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严明的纪律观念。要求我们服务审判,义不容辞;保障任务一声令下,我们就要高标准地去完成。
我们不需要扑鼻的鲜花,这会让人陶醉;我们也不需要雷鸣般的掌声,那更容易让人自满。我们甘当绿叶,我们甘愿默默无闻。
但我自豪:生活在一个先进的集体中,使我的成长和进步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我骄傲:我要扎根在警队,把无悔的青春献给无悔的事业,让无悔的追求在无悔的奉献中闪烁司法警察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