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男子在无锡2天内竟偷走2辆自卸车,得到这2辆车的耿某命运将如何呢?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关于耿某的这起盗窃案,判决耿某因盗窃罪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作为一个30岁出头的铁铮铮的男子汉耿某,一直想给妻子和3个孩子改善一下生活。201011200时许,耿某携带起子、钢锯条、扳手等工具,在一小区门口,采用撬锁、搭线等手法,窃得停放在该处的自卸车(价值57900元)。窃后,胆大妄为的耿某居然驾驶该车沿高速公路行驶至常州。在常州一服务区,因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遂将该车遗弃在此。次日零时许,初尝甜头的耿某再次采取相同手法,窃得另一自卸车(价值151100元)。窃后,耿某将车开回老家以废铁价格卖给老乡,得款22000元。事发后,车主心急如焚,遂通过车辆GPS行驶轨迹找到了被耿某遗弃在服务区的车辆。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沪宁高速公路常州芳茂山服务区查获被耿某遗弃的自卸车;从耿某老乡处查获已被拆下的自卸车轮胎10只;从耿某处查获赃款9900元。上述赃款赃物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耿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自愿认罪,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