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阳法院法警队通过进一步规范“警务工作三项制度”,切实保障司法安全,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的进步。510日,被江苏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标兵警队”。

 

法警队不断强化机关日常安全巡查制度。由法警大队领导带领内勤人员对院部各法庭办公公共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对安全防盗隔离措施、感应报警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将巡查结果上报分管领导,并要求装备科、安全工作人员3日内排除隐患。一个月至少进行3次日常安全巡查,每月将巡查情况进行通报。

 

同时,还积极创新警务活动监控督察制度。结合警务工作的实际,利用监控摄像装置全面覆盖法院各区域的便利条件,根据一周警务工作汇总的情况,随机抽取35次值庭、安检、处突等警务活动备查。根据警务活动发生的时间,在监控后台上调取该次警务活动的具体视听资料,由警务督察人员对该次警务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作出客观评价,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并在每周例会上交全队讨论,及时归纳终结,落实奖惩。

 

此外在狠抓基层法庭司法安全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坚持落实“三查三看”制度,查安全台帐、看工作是否规范,查装备设施、看措施保障,查人员作风、看应突能力,定期由分管领导带队,警队和装备科共同参与,狠抓对法庭司法安全的督查管理,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客观记录,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工作意见和要求限期整改,确保人民法庭司法安全工作常态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