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风险评估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1-05-12 浏览次数:223
5月10日下午,五名人大代表走进铜山法院,与该院分管领导和法官们,就部分疑难案件的信访隐患、审理风险等内容进行风险评估,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评查与讨论,认定了六起有群体性纠纷和涉诉信访隐患的“风险案件”,承办法官根据这一结果,加大对这几起案件的审理力度,严密关注当事人的动向,及时向院领导和人大代表汇报。
今年以来,铜山法院实行“案件风险评估办法”,并根据人大代表地位中立、与群众更易沟通的特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评估。该院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破产、集团诉讼、生命、身体权纠纷等六类必须进行评估的案件,其他案件则由承办法官自行处理,评估结果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明确每一级别的标准,如特别重大风险是,当事人可能采取凶杀、爆炸等极端行为,或集体上访、聚众闹事、冲击法院等行为。
该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案件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同时,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方案。为确保该办法的落实执行,该院建立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及时评估、化解重大风险的,予以奖励;对不执行评估规定导致信访或其他重大事件发生的,视其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