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共建”成功化解“抢妻”纠纷
作者:张磊 发布时间:2011-05-11 浏览次数:366
日前,江苏省大丰法院南阳法庭与南阳派出所密切配合,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赵某,万盈镇人,因不堪忍受丈夫陈某的暴躁脾气,无奈之下向南阳法庭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开庭当天,陈某纠集亲朋好友近十人在法庭门外守候,阻止赵某进入法庭大门,并欲强行将赵某带走,顿时,现场一片混乱。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抢妻事件”,承办法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拨打了110。不久,警察就把原、被告双方带到了南阳派出所。承办法官和民警共同配合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最终赵某支付陈某现金1万元,双方调解离婚。由于处置得当,一场潜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被及时化解。
今年以来,南阳法庭与辖区4个派出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了“庭所共建”制度,确立信息及时相互通报、社会矛盾联合调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台账档案建立等各方面相互提供司法帮助的长效机制,使“民生保障型”法庭创建工作得到更加扎实有效开展,为辖区内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