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亭湖法院四项举措进一步加快审判执行工作节奏,提高审执工作效率,实现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严格执行审判流程规定。对各审执案件贯彻执行办理期限规定的情况,坚持专项检查和督查相结合,把重点放在对审限变更、程序转换、“四项案件”、案件报结和归档等“四个环节”的监控上。同时,切实加强审执工作效率监察,严格依据该院《关于运用人案比促进审执工作良性发展的规定》,对报告期内人案比目标值低于目标值50%的,要求有关责任人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全面整改报告,从而促进各部门均衡结案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加大力度清理积案。该院结合2011年前积存案件、四项未结案件和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量,以及新收案件量的增长情况,全面制定清理计划,务求实现到6月份使全院20101220日前立案未审执结案件的清理率达90%以上,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四项案件未结率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

 

大力推行繁简分流。该院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和诉讼成本最低化出发,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以及当事人对适用程序均予认可的案件,都优先选择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另外要求诉调对接办和人民法庭严格按照《速裁工作规定》,对各方当事人到庭并同意及时解决纠纷的案件,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赡养、抚养、扶养案件等七类案件,必须采用速裁程序审理,以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

 

全力突破疑难复杂案件。为加快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该院呼吁一线法官克服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畏难情绪,本着越是难办越要办成的理念加强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的研究;并要求分管院长、庭长、审判长加强业务指导和组织研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