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惹上一起承揽合同官司。原来在自家房屋装修完毕后因自己大意签了完工确认书,但在检查家具时却发现了不少问题,如橱柜门板有色差、厨房间油漆味道重,甚至房屋设计不合理。在王先生多次与家装公司协商要求其更换家具时,对方却以王先生已经签字确认完工验收单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王先生见对方态度恶劣亦拒绝支付剩余的橱柜款项。为此,家装公司将其告上了江苏无锡崇安法院。

 

“法官,你看我家的鞋柜轻轻一碰就晃动,不信你试试。”在法官去王先生家现场勘查时,王先生向法官诉说了一肚子委屈,“对方说给我提供的都是名牌橱柜,这都是什么名牌呀?厨房间味道那么重,肯定是甲醛超标。我太太天天要下厨,怎么受得了。衣橱更不用说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中间的隔层做的不平整。这明显就是质量不过关,除非对方给我翻工,否则这钱我不能付。”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公司提供的家具都是品牌家具,在装修完毕时电话通知被告进行验收,既然被告已在完工验收单上签字证明原告已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故要求被告按照当初签的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承揽费用5万元。

 

法官在现场勘查后认为,王先生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但在完工验收单上王先生又签字即表示对装修家具的认可。法官提出,如果王先生认为家具有问题可以送去相关部门鉴定。但最终,王先生因甲醛、实木以及房屋设计等上万的鉴定费用过高而放弃维权,答应与原告协商解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装修中消费者千万不能因为怕麻烦而忽略购买前的许多细节。对于销售人员推荐的产品要保持理性的态度,对所要购买的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情况要提前了解。在装修过程中房主最好能做到跟踪检验,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要等到装修完时马虎地签下完工验收单再提出问题就为时已晚,到时只能自己买单吃哑巴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