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公开”促进阳光执行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5-10 浏览次数:255
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公正,丰县法院积极推行执行工作“五公开”,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事件发生。
执行过程公开。加强案件执行过程的公开力度,及时将案件执行情况向当事人进行反馈,并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尤其是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启动听证机制。
执行程序公开。专门制定并公开了执行案件流程表,从立案、合议庭合议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一一予以公开,使当事人对案件的执行程序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
公开告知执行风险。在立案时送达《申请执行人风险告知书》,明确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执行过程中让当事人了解法院执行程序、执行办法、执行进展情况。
执行监督电话公开。公布了执行工作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听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公开处置执行标的物。法院扣押物品公开接受监督,对于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的,将评估结论通知双方当事人,公开进行拍卖,杜绝随意性处置,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