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四举措提升初任法官能力
作者:裴葭嘏 张玉 发布时间:2011-05-10 浏览次数:240
盐都法院针对初任法官裁判思维、审判技能、工作方法等方面的不足,积极探索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初任法官培养机制,实现了从法学理论知识向司法实际能力的完美过渡,保证该院形成良性循环的审判梯队。
手把手培养全面手:按照《盐都区人民法院初任法官任职管理办法》,要求初任法官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轮流实习,安排业务精通、实践丰富的法官在旁辅助指导。通过书记员、法官助理、法官三重角色磨练,确保他们熟悉立案流程、审判和调解技巧、接访工作等。
老带新缩短适应期:每年选派6名审判经验丰富、思想素质优良的审判人员担任“导师”,实行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调解技巧和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一对一”辅导,要求凡导师的疑难复杂案件、观摩庭,初任法官必须参与旁听;初任法官承办案件的判决书必须由导师审核把关;初任法官遇到疑难案件可请导师协助。初任法官在导师的悉心帮助下,一般仅需一年就能适应一线审判法官角色,完成各项审判任务。
面对面实行考评制:明确两年的培养期限,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初任法官的独立办案能力、文书撰写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有无差错案件、违法违纪事件等进行考核;对每位导师建立考评档案,将初任法官的考核数据作为导师评先评优、晋升晋级的依据。
心连心增强凝聚力:初任法官培养机制不仅增强了师徒情,也促进了新、老两个群体间的业务和感情交流,法院每季度以庭室为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文书制作、民事法律知识沙龙等活动,将初任法官和导师编为一组,相互协助,相互比拼,促进初任法官法律知识的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