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意见
作者:盛茂 发布时间:2011-05-09 浏览次数:207
近日,连云港中院出台的《关于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全务服务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5月3 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华对该《意见》作出专门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市中院以实际行动积极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应予充分肯定。近期出台的《意见》,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紧扣全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现实需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省世在《意见》上批示“市中院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主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的措施意见,很具体、很务实”。
连云港中院出台的《关于为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分为五项内容,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一是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明确服务方向。把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纳入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等方式,发挥司法支持和引导功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二是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明确服务举措。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维护安定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审理涉及港口建设、各类投资、涉及知识产权、企业资产流转重组、金融等纠纷,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强制执行与柔性执法并用的执行政策,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突出地域发展特色,明确服务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建设国际性航运、物流、商务、信息、金融、旅游等“六大中心”部署,通过司法积极推进组合大港建设;围绕地方发展愿景,通过司法有效引导资本向新兴产业转移;围绕地方自主创新发展,通过司法切实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以及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四是延伸审判服务领域,明确服务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完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定期联络、信息共享、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增进服务实效。五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优化服务基础。加强业务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完善诉调对接,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提供全面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