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工人经济补偿金案
作者:陈剑峰 潘景信 发布时间:2011-05-06 浏览次数:329
5月4日是青年节,就在这一天,吴江法院为19名来自安徽、河南等地的青年工人发放了被拖欠半年之久的65000元经济补偿金,为他们送上一份节日的祝福。
姚某、钱某等19人于2007年12月经过招工及他人介绍等方式进入君翔公司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10年11月30日,该公司突然宣布全体解散,双方经协商约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但一直到2011年1月30日,经济补偿金也未发放,而公司负责人也下落不明,19人一下子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19名工人向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立即向吴江法院申请执行。
吴江法院受理后,查明被执行人除拖欠工人经济补偿金外,还欠有其他外债,总数额约80万元。吴江法院急当事人所急,在第一时间查封了君翔公司现存的机器设备,并迅速进入评估、拍卖程序。但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由于君翔公司机器设备市场价值不高,经两次拍卖均流拍,无人购买,19名工人面临着无法拿到血汗钱的窘况。在这种情况下,吴江法院执行人员积极与君翔公司的另一债权人联系,劝说对方以第二次流拍的底价67万元购买机器设备。在执行人员的多次协调下,债权人最终同意购买机器设备,并优先支付工人的经济补偿金,使该案顺利执结。
执行款到法院账户后,吴江法院立即为19名工人办理领款手续,于5月4日下午全部发放到位。19名青年工人激动地说:“虽然我们的钱不算多,有的只有几百块钱,但法官们做了很多工作,他们认真的态度,快速的执行效率让我们深深感动,感谢吴江法院,感谢吴江法院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