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贾汪区法院29件执行异议案件,经过四步法工作,取得了矛盾化解的效果,异议人全部主动申请撤回异议,撤回率100%,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气顺的目标。

 

一是查明,该院要求,对于执行异议申请要细致全面的查明,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通过组织听证、邀请人大代表监督、媒体公开等手段,公开、公正、透明、及时的查明案件事实;

 

二是释清,无论异议人异议成立与否,逐条逐款向异议人解释法律规定,耐心细致的平稳异议人情绪,发挥执行异议工作的法律宣讲、矛盾缓冲的作用;

 

三是另寻,对异议人异议确有道理的、标的物存在不宜执行的情形的,工作人员不能就案办案,应积极主动寻求别的执行途径或别的执行方案,通过他途经执行曲线化解异议矛盾;

 

四是反馈,对于执行异议案件涉及到审、执相关部门工作不规范行为的,结案后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流提醒,定期形成执行异议情况通报,发挥执行异议裁决的独立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