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收到了被告人曲先生寄来的一封情真意挚的感谢信,对该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案表示非常满意,他写道:“法院的一次成功调解,拯救了两个家庭!”

 

曲先生是山东青岛市人。201074日,他驾驶一辆大货车途径连云港,自西向东行驶至开发区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相撞,致驾驶员仲某当场死亡,其妻赵女士致重伤。经连云港交巡警部门认定,曲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去年10月初,受害人赵女士向连云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曲先生赔偿其丈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45万元,以及她本人住院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27.5万元。承办法官在庭审中了解到,被告人曲先生系无业人员,他与好友合伙贷款购买的大货车才运营一个月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全家人主要靠新买的货车挣钱补贴家用,加上曲先生的母亲常年患病住院,其妻是残疾人,一家生活相当困难。受害人赵女士则是连云港郊区的一名菜农,丈夫被撞死后,有一双儿女正在上小学的,生活一样的艰难,根本无力承担高额的医药费。

 

面对一方无力赔偿,一方又急需要靠赔偿金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为使案件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该院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合议庭及时进行了研究,决定从法律规定、案件事实、道德人情等多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相互体谅,争取达成一致。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次往返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工作,温馨的话语,真情的调解如沐春风,深深的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心,经过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地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赵女士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按投保额一次性理赔,她本人的住院治疗费、误工费等由曲先生的亲属代其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2万元,双方都对调解的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