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应解放军某部地炮旅的邀请,在开展“法官进军营”活动中,专题讲授“涉军维权”法律讲座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受到了广大官兵的好评。

 

在讲授的过程中,主讲人首先开宗明义,明确涉军维权案件的当事人是指原告、被告或第三人有一方或多方是军队、单位、军人或军属的案件。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工勤人员、在编职工,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按军人对待。军属是指军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

 

主讲人在谈到涉军维权工作意义的同时,重点讲授了涉军维权必须坚持依法维权、坚持调解优先和坚持利益衡平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种类型案件的维权思路和方法等,如财产保全、如何取证、录音证据的效力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合同类案件和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尤其是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方法,通过主持人调解,在法律的框架下,充分尊重当事人自愿,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解决纠纷,比如法理剖析调解法、“背靠背”调解法、社会关系劝助调解法、“冷却缓和”调解法、成本分析调解法、情感融通调解法、案例剖析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中庸调解法、换位思考调解法等,将法理、事理、情理巧妙地揉合在一起,灌输到当事人的心灵中,用法、情、理化解矛盾纠纷,才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在讲授的过程中,主讲人通过大量的案例进行说法释理,激起了广大官兵的浓厚兴趣,特别是通过与广大官兵的互动,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了学法守法和运用法律依法维权的重要性,得到了广大官兵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