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启东法院制定出台《“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方案》,正式拉开“阳光庭审”旁听评议专项活动序幕。

 

确定旁听评议内容。要求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评议,旁听评议的主要是重大、群众广泛关注、涉及民生、涉及法律援助和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特别是反映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各类案件。重点筛选典型的执行案件及民事、刑事案件。

 

丰富旁听评议形式。旁听评议活动采取组织旁听和随机旁听两种形式。组织旁听由法院业务部门自行选择案件,填写《旁听案件信息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随机旁听由市人大、政协(或代表、委员)从法院提供的开庭排期公告中随机选择案件,提前10天通知法院办公室,并自行到法院旁听。 

 

提高旁听评议效果。努力提高公开庭审案件的当庭宣判率,提高旁听效果;不能当庭宣判或制作完成裁判文书的,裁判文书印制完成后3日内,由相关庭室及时寄送给参加旁听的代表委员。各庭室根据代表委员的评议意见,认真总结和查漏补缺,制定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办公室将整改情况汇总后向市人大、政协书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