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强化“三堂课”力促行政案件化解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5-06 浏览次数:274
今年以来,京口法院以行政争议和解为抓手,紧紧围绕案件定性、补偿额度、讼争必要性三个焦点问题展开工作,认真备好“法律课”、“数学课”、“人情课”,力促当事人正确认知,合理求偿,息诉罢访。1-4月份,新收行政案件14件,结新收案件10件,其中撤诉8件,新收案件撤诉率达到80%,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准确把握案件定性,通过“法律课”树立正确认知和恰当判断。所谓“法律课”即是通过利用法院对法律关系的认定,法律适用情况的开示,让各方当事人在信息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争议的协调解决。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据的是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搜集的大量事实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范信息。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日趋开放的当下,行政相对人对信息知悉的全面性和深刻性仍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加之行政诉讼较民事诉讼具有的抽象性,大量行政争议是由于当事人对基础事实或法律的片面认知而至对簿公堂。该院通过庭前基础事实开示,法律规范释明的方式,让行政争议当事人特别是公民当事人以最迅捷的方式全面了解争议产生的原因和法律适用情况,从而作出正确的处理姿态。今年以来,该院新受理的14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5件是通过法院开示事实信息和法律适用释明后一周内结案,大大提高了司法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讼累。
正确评估当事人求偿预期、通过“数学课”帮助尽快止损与合理补偿。所谓“数学课”即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补偿或赔偿的情况,通过损害数额,补偿标准的核定,以最纯粹的数字逻辑,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数学课”的目的,一是尽快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对照标准,适当参考原告的个案特殊性,合理认定损失数额。在精确的计算中明确损害事实,确定计算依据,既要防止补偿过低,也要控制漫天要价。今年处理的张某诉镇江市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裁决一案,经过审查,被告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裁决补偿合理,在法律释明后,原告张某仍认为补偿过低,法院通过对其房屋性质、区位、面积逐项分析,定标定额,从而使张某降低了补偿期望值,第三人也同意适当增加补偿数额。尽管最终判决结案,由于法院严谨客观的数字推论,向各方当事人提供了可信的协调标尺,为二审和解做了充分的铺垫。
亲情感化、诉调对接,通过“人情课”共同化解原告讼争心结。所谓“人情课”即是用群众听得懂、信得过、靠得住的话语,动情晓理,充分关注双方当事人的感受,从解决纠纷的实质谈案件,促成当事人协调解决案件。行政争议案件相对于民商事案件纯粹的利益之争,当事人讨说法,斗气诉讼的比例更高。针对此类案件的特点,该院精心疏理,充分准备,谋划方案,把握工作节奏,采取资深法官调,庭长调,分管院长调,以谈心说案的方式了解案件起源、诉讼目的,帮助分析评估得失,建立法官与当事间的相互信任,力促案结事了、气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