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归还欠下的巨额赌债,酒店员工利用帮客户代购飞机票的便利,仿冒业务员和审核领导签名,向酒店报支骗取人民币77万余元。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退赔未追缴的赃款773530元。

 

20077月,被告人严某进入张家港某酒店工作,被安排在酒店商务中心负责打印传真、帮客人订购机票等工作。20087月,严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债主天天上门逼其还债,陷入严重财务危机的严某正在发愁之际,其发现自己每次帮客户订购机票后,只需要经客户本人、客户单位领导签名,拿发票到酒店客户财务报支即可,财务人员从不仔细审核签名。察觉到报支程序上的漏洞后,严某以酒店业务需要为由向航空公司索要了大量空白发票,对照之前的客户发票描摹签名,然后在空白发票上填上需要报支的金额。20087月至20109月间,严某先后21次通过仿冒签名报支的手段骗取人民币7735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严某系自首,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