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康德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思国之安者,必积其德义——魏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次我读《警示教育案例选二》最大的感受是“人莫自欺”,要慎始慎终,做信守规矩的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本,方圆是末,本末不可倒置。做为法官,我们天天在讲解规矩,执行规矩。这个规矩,是法律。但作为法官,遵守的不仅仅是这个规矩,还有党的纪律、社会伦理道德等规矩。中国有句古话“人在做天在看”,书上记录的那些贪腐法官,有高院的副院长,也有一般的审判人员,其中不乏法学硕博士,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守规矩,投机取巧,自设方圆,岂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妻离子散。

 

他们忏悔说,制度不完善致其有机可乘;他们忏悔说,交人不慎致其走向毁灭;他们忏悔还说,权力得不到约制致其声色犬马。这些总结不可不谓深刻,但扪心自问一下,“百密必有一疏”,再完备的制度总会有模糊甚至漏洞,即使制度是明确的,毕竟制度是要靠人执行的,“绕弯走道”,制度执行便会变了味、走了样。人活在世上,肯定是要和人交往的,择人而交、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作为法官岂能不知。说一套做一套,自以为高明,其实早就埋下毁灭的种子。再说权力制约吧,目前权力制约机制确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并不是他们走向堕落的根源。应该说,他们的成长经历都比较顺,有的可谓“平步青云”,但最终结果都是自我毁灭,发人深省啊。

 

欲行法治,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更要有良好的执法者。执法者不守法是法治的悲哀。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的关键在执法,执法者犯法,法之威信何以立?! 培根曾说 “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带来的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冒犯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的贪腐,其恶果是民众泄气、失望,认为法不可信,法官不可信,法院不可信,由此,法律虚无主义势必蔓延。

 

怎么办?我的意见是必须加强个人修养,同时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大惩处力度。

 

首先,要注重个人修养。一是要慎所好。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不怕领导不要,只怕领导没爱好”。作为法院领导、普通干警,手头上都有一定的权力,一些当事人、律师和所谓的好友请你吃饭、给你金钱美色,满足你的高雅爱好,是看上了你手上的权力,是想把你拿下水,让你上不了岸。楚灵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齐桓公好异味,易牙烹子献食……。你有所好,图你权力的人必“甚焉”。你觉得得到心理的、物质的满足,他也得到自己想要的,皆大欢喜,岂不知这是自掘坟墓。二是要慎交往。在交往方面,作为法院领导、普通干警,主动权较大,并没有那么多的“迫不得已”。为什么有些人要放纵自己呢,我想起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里面的一段非常在理的话:“人类生活的不幸和混乱似乎主要来自于夸大一个永久处境和另一个永久处境的差别。贪婪夸大了贫穷和富裕的差别;野心夸大了个人和公众地位的差别;虚荣夸大了默默无闻和闻名遐迩的差别。一个受任何这些过度激情影响的人,不仅在真实的处境中感到痛苦,而且易于扰乱社会的和平,只为了达到他愚蠢地艳羡着的东西。”人处在顺境中,最需要节制,否则会人心不足蛇吞象;人在逆境中,最需要坚忍,否则会小人爱财,取之无道。与人交往,首要的是自己心态要平和,要充满温良善意。对美女靓仔应本着欣赏的态度,而不是充满色欲的占有,对金钱权力,应取之有道、用之有道。否则,即使没有坏人推拉,也会自陷深渊。

 

其次,要加强权力制约。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要约束权力,我的意见是要做好上梁正下梁不歪,其中关键是要“上梁正”。我想起小时候玩的一种叫“老鼠吃象”的游戏:象吃狮子,狮子吃老虎……,猫吃老鼠,老鼠吃象。打个不妥当的比方,把领导干部比作“象”,把单个的公民比作“老鼠”。这个老鼠吃象的游戏隐喻的不就是民众如何约制权力、实现人民民主嘛。权力来自人民,权力为人民所用,就要在制度设计上保障人民如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罢免权等权利。我们的权力运行多往这边努力,就能逐步完善,否则就会南辕北辙、缘木求鱼。

 

再次,要加大惩处力度。惩处不在严厉,而在必行。否则,规章制度便会成为一纸空文,被束之高阁,成为空谈之资。贪腐法官心存侥幸,反映的是惩处之不“必行”。对自甘堕落的法官而言,这是最大的避风港。拆掉这个避风港,让阳光照射到这个阴暗之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