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睢宁法院要求所有案件的宣判一律在法庭内公开进行,宣判后,主办法官应及时就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提出的异议或不同意见要从程序适用、法律适用、证据认定、判决理由等方面作出充分的说明和阐释,以帮助当事人准确地理解法律规定,正确理解裁判内容。

 

该院在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从实际出发,把为民司法工作做实做细,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下功夫,维护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加强判后释疑,回应群众的诉求和期盼,树立司法公信力和法官的形象,以往法官“不服你去上诉”的话听不到了,当事人“法官难找”的抱怨没有了,接待室信访的人少了,要求见院领导解决问题的人少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也下降了。法官们通过判后释疑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营造出和谐氛围,判后释疑给审判工作带来了新变化。

 

 该院将判后释疑工作列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将此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要求案件宣判和释疑都要制作笔录,详细载明宣判、释疑的情况,由合议庭成员签字后归入卷宗,作为业务庭各项工作的考核依据。加强判后释疑,增强了审判透明度,提高了服判息诉率,降低了涉诉信访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