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牢固树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着力加强部门相互配合和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14月份,该院调解案件当场履行率达62%,案件实际执结率达82.1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2.77%

 

财产诉讼保全到位。该院在立案阶段就反复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对是否需要依法追加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等问题明确告知。对符合法定条件财产保全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追索人身损害赔偿费、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及劳动报酬等案件,必要时主动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后续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提供保障。

 

当场调解履行到位。在调解工作中,承办人注重对当事人情况、履行能力、矛盾起因等进行全面了解,把能否当场履行作为调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具备履行条件的当场履行完毕,坚决避免“假调”、“空调”现象。

 

案件审理判决到位。在审理阶段,该院除努力提高审判阶段自动履行率外,承办人反复斟酌裁判文书内容,使裁判内容具有高度可操作性,防止“空头判决”或者无法执行的判决,坚决杜绝“一判了之”思想。

 

执行工作措施到位。在执行工作中,该院采取各种措施,只要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确保达到100%执行。对于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该院做到各项执行措施到位,承办人要随时随地关注案件进展,一旦具备执行条件立即执行。

 

法律风险释明到位。在调解、判决和执行工作每一个环节过程中,承办人都主动及时进行相关法律风险释明工作,让当事人清楚自己权利和义务,了解承办法官采取的措施和付出的努力,消除当事人审判执行工作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