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四个结合”全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5-04 浏览次数:224
为全面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丰县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四个结合”,全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商事审判与服务企业相结合。该院在9家重点企业设立司法服务站,对涉企的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形成诉前化解方案,争取短时间内促成双方和解,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与开发区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全面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纠纷状况,并针对性提出纠纷化解建议,促进企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纠纷调处与诉调对接相结合。在“法官进社区”和“诉讼服务进村”活动中,邀请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担任司法联动员,联合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同时,通过“法官和大学生村官结对子”活动,对辖区多发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赡养抚养纠纷等,共同调处,联合化解。
延伸审判与便民举措相结合。该院在立案大厅设专人提供立案指导和法律咨询,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百姓诉累;制作发送“法律服务联系卡”,为社区群众提供定点和预约两种服务方式,实现每月一次“法律咨询岗”与预约服务的有力结合;对涉困难群体的“三费”案件,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准予减免缓交诉讼费用。
巡回审判与法制宣传相结合。该院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矛盾多发的乡镇、村屯设置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和案件回访等活动。积极发挥巡回审判作为普法宣传和了解民意的阵地作用,起到以巡回审判促法制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