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中逐步试行创新模式,使评估、拍卖两者有机结合,充分调动评估、拍卖公司双方的工作积极性,使标的物的评估价更贴近市场价值,进而使拍卖成交率大幅上升。今年前四个月新收拍卖案件成交率达75%,成交金额为4814万元,为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试行评估费用收取与拍卖实际成交价直接挂钩,使标的物的评估价更加趋向市场价。即把执行案件评估阶段预收评估费用的模式,改为按照拍卖成交价收取评估费用的新模式。此前,由于拍卖成交与否以及成交价与评估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导致评估公司“就高不就低”,评估价大大高于市场价值,进而导致拍卖成交难,流拍次数增多,法院执行案件难以结案。同时,此举还可以消除拍卖中可能出现的“串标”怪象。如在一起所涉及48台设备评估、拍卖的案件中,评估公司按照机器现状、配套等情况,先作出72万元的评估总价的报告。进入拍卖程序后,通过发布相关信息,共有69人(单位)报名竞买。法院结合评估价和市场热点,果断以100万元起拍,经过激烈的竞拍,终以145万元成交。拍卖成交款到位后法院对评估公司按照拍卖成交价,再向评估机构给付了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