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三年来该院先后荣获48项省、市级以上荣誉。近日,润州区委作出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向区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区学习润州法院“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的锐意进取精神,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近年来,润州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创造了“红色课堂”数字化党建新模式,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异成绩,多次获得市区两级领导的赞誉,并得到最高院和省高院的肯定,区委书记庄兆林多次在不同的场合赞誉该院是“服务大局的典范”。润州区委决定指出,全区要重点学习润州法院“服务大局、忠实履职的使命意识”、“奋勇争先、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注重基础、全面建设的优良作风”,要求全区把向区法院活动作为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开展“争当跨越发展的排头兵”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弘扬“迎难而上、奋勇争先”的润州精神结合起来,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现代化新城区建设的宏伟事业中,为润州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