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思想意识和价值领域探讨“做人,做事,做官”这个自古以来常讲常新的话题时,我想每个人或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阶段都会有各自不同的回答。在这个价值多元化的时代,我们真的需要静下心来,思考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触摸我们的心灵世界,有没有感到空虚,有没有感到迷茫,有没有失去方向。

 

做人学会感恩。懂得感恩的人,容易自足,内心总是纯净美好和乐观向上的。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把我们抚养成人,我们要一辈子感恩;爱人、孩子给了我们家庭,让我们享受天伦之乐,我们应当感恩;老师、领导、朋友、同学、同事……给了我们知识、关心、帮助、支持、理解……让我们享受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美好,我们必须感恩。因为心存感恩,我们会时常感到拥有的很多,付出的太少,它便会化作我们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与人为善的不竭动力。缺少感恩之心,往往是我们太看重自己的能力,总认为自己有很多过人之处,得到的是应当的,失去的是不公的,牢骚、埋怨、愤怒充斥内心,幸福快乐无法靠近,最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我们何不换个角度看问题,对待名利,当未能得到,泰然处之,因为那本是少数人的拥有;当幸运得到,也不大喜过望,因为那也是责任和压力的来源,需要做出更多的付出。学会感恩,是因为一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心存感恩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我们在成长的历程中不断地去感受、去培养、去修炼,让感恩化为深藏于我们内心深处的一种品质、一种境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感恩的萌芽深植在我们内心,让它根深叶茂,让它在滋润我们自己的同时,也在润泽我们身边所有的人。

 

做事勇于担责。人生在世,离不开做事。想把工作干好,把事情做好,取决于我们的态度,只有把做好每件事作为我们自己的责任,不找借口、不留后路,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抱怨,我们就能拥有坚不可摧的力量,我们就能迸发出不可思议的潜能。做事勇于担责,需要我们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不仅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他人尽责。当我们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在行使司法权,面对纷繁复杂的各类案件,面对一触即发的各种矛盾,面对精神和体力的多重压力,我们没有选择、没有退路,依法履行司法权是我们职责所在。当遭受情绪激烈的当事人误解、责备、谩骂甚至纠缠时,我们只能坚守忍耐,这就是我们的责任,这责任来自于我们对法律的追求和信仰,来自于我们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挚爱。当看到恶语相向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听到当事人感激的一声“谢谢!”,则足以驱散我们心中所有的委屈,由衷的感到付出的值得。做事勇于担责,就会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不敢有丝毫麻痹,更不会急功近利、投机取巧,遇到困难不回避,遇到责任不推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营造起想事、干事、成事的氛围,在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同时,也为他人、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做官坚持为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都有上进心,想做官没有错,因为官也是一种职业,需要人来做,小到一个群体,大到一个国家,都需要领头羊。关键是如何做官,如何看待官与民的关系。如果把做官看成是享有高人一等的特权,甚至是发财的捷径,那不仅做不好官,而且很危险。一位好官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能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孟子提出“民贵君轻”,魏征把百姓比作“载舟覆舟”的水,柳宗元提出“吏为民役,非以役民”的民本思想,而当今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可以看出,古往今来,做官的根本就是要坚持为民。要做到坚持为民,首先要有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学习,将学习成为我们生活的常态,方能防止江郎才尽,本领恐慌。要做到坚持为民,还要有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勇气,不畏艰难,不怕风险,为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要做到坚持为民,更要慎重对待手中的权力,做官意味着拥有一定的权力,只有把权力当成责任去行使,才会对权力保持敬畏和谨慎,才会感到官越大责任越大。总之,做官要懂得珍惜,因为做官意味着一个人幸运地站在了更高的平台,展现个人的才华,而这个平台正是身边那些平凡的人们用身体搭建,多为他人着想、多为他人服务、多为他人奉献,应当成为做官人的品行。

 

做人、做事、做官三者是辨证统一的整体,做人是根本,做事是基础,做官是履职。当不会做人,就难以做成事,更无法做好官。只有先学会做人,再踏实做事,才能做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