觊觎丈夫同事钱包 一时贪念铸成大错
作者:陈翠娥 任梅子 发布时间:2011-05-03 浏览次数:330
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一位家庭主妇在参加丈夫的同事聚会上,因对金钱的强烈欲望导致偷窃丈夫同事的钱包,事后后悔万分,但事实已造成,伤害也已造成,事后,不仅这位家庭主妇承担盗窃的恶果,其丈夫也因此事而深受影响与打击。一时的欲望险些摧毁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2010年12月的一天,王某携带妻子刘女士与其同事李某一起去某KTV娱乐,在娱乐期间,李某将其外套脱放在沙发上,其放置在外套内侧的钱包被刘女士看见,刘女士看到钱包很厚,里面有很多钱,一时贪念冲昏了头脑,便乘李某不注意时,偷偷的将钱包拿出来,带至女厕所,拿走钱包内2000余元后,将钱包扔在女厕的垃圾桶内。随后李某发现钱包不翼而飞,便到处寻找并报警处理,次日,该KTV通过调取女厕走廊的摄像,发现在李某钱包丢失期间,刘女士的形迹可疑。随即将该情况通知了李某,刘女士在回家之后,心生害怕。随将该事情及时告诉了丈夫王某,通过王某将2000元还给李某,剩下的钱由刘女士自己还给了李某。随后,接受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时,刘女士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刘女士泪流满面,对自己做出的事情后悔万分,鉴于刘女士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视为自首,且并无前科,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刘女士犯盗窃罪,判处罚金四千元。
法官提醒:一时的贪念,导致刘女士误入歧途。刘女士的行为不仅使自己获得相应的惩罚,同时也给其丈夫王某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使得王某与同事之间的关系变得尴尬,刘女士的行为让其周围的亲友也受到指责,希望通过这个案例使得大家在做事情的时候,尤其是可能是违法的事情的时候,多考虑考虑这件事的后果,以及对身边的亲友的后果。克制住自己不应该有的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