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美德”僭越了法律!
作者:杨正东 陈轶群 发布时间:2012-11-07 浏览次数:1206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中的诗句传诵着中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源远流长,耳熟能详。可现实却是,一次又一次由争座引发的暴力事件此消彼长,不绝于耳:杭州一名小伙因未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被与妇女同行的男子掌掴,鼻血直流;广州28岁男子因在地铁与六旬老人争座,引发互殴,终酿血案……
公共交通工具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主动让座是文明社会倡导的美德。主动让座是思想上的尊重,是道德上的自觉,它不仅体现出个人的道德修养,展示了社会对特殊群体的尊重与关爱,更是对社会对每个成员所体现出的人文关怀。试想,每个人都将从青壮年步入迟暮,每个人都有遭遇不测、成为弱者的可能,为他人让座不仅是对弱者的关爱,更是对生命的关怀。
但是,让座与否属于道德范畴,非法律可以践约。我们可以鼓励让座,却不能强制。对于自觉让座者,我们应当感恩;对于拒让者,我们更应当包容,而非谴责与漫骂。当今社会,年轻一族大多被职场竞争、学习压力所包围,工作的辛劳、生活的烦虑都会使他们寻求自我保护,他们也渴望在拥挤的车厢里找到一个座位稍事放松。请原谅年轻人偶尔的"骄纵",他们也许只是累了、病了,也许只是有心无力、爱莫能助。
道德不是枷锁,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道德领域更需要理解与包容。如果年轻人能体谅老年人在生理上的难处,如果老人们可以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出行,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怒发冲冠、挥拳相向。
让座是美德,争座引发的暴力事件却触犯了法律。法律没有规定公交车上任何人有让座的义务,却坚决捍卫每个公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被他人使用暴力的权利。道德的边界也许模糊,但法律的红线却十分明确。争执双方为了争座用道德的外衣施以暴力,实则是滥用道德的标尺,以道德之名公然侵犯他人权利,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尊老爱幼是美德,遵纪守法是义务。在传承传统美德的同时,我们更应当明确法律的界线,别让"美德"僭越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