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两间猪舍 同胞兄弟闹上法庭
作者:辛苑 发布时间:2011-05-03 浏览次数:335
父母过世,留给兄弟俩田产、房产。9年后,为了遗产中的两间猪舍,哥哥把弟弟告上了法庭。近日,常州新北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周氏兄弟俩家住新北区农村。2009年12月底,房屋拆迁,弟弟周启锐拿到了近14万元的拆迁款。钱还没捂热,哥哥周启泰就上门来分钱。理由是拆迁的房屋是父亲过世前留下的,房子虽然现在是归弟弟使用,但以前是父亲用来养猪的猪舍,自己有权分到一半。而周启锐则觉得很无奈,因为家里地方小不够住,在2002年父亲过世后,花钱将那两间猪舍进行彻底翻建装修用于居住。当时哥哥并没有提出任何疑义,怎么现在一听说分了钱却来翻陈年旧账。兄弟俩心生罅隙,分别请了律师闹上法庭。
据法庭调查,1982年、1986年及1989年,周父曾进行过三次财产分配,并写下分家协议,将几间房屋和1.7亩田产分给两个儿子,但并没有对这两间猪舍进行分配,周父在2002年去世前也未留下其他遗嘱。
被告周启锐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两间猪舍在2003年周启锐翻建时已灭失,当时周启泰并未提出异议,至2011年再来起诉,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
原告周启泰的代理人则认为,两间猪舍属于周父所有,他死亡后,由其子女继承。因为猪舍房屋靠近杨启锐,一直由他使用。虽然2002年周父死亡时原告就可以继承,但是真正矛盾从2009年拆迁开始,所以诉讼时效应该从2009年12月起算。原告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承办法官考虑到此案为家庭内部纠纷,本着调解优先原则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最终被告周启泰自愿同意一次性补偿原告周启锐1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