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施某谎称自己姓王,利用假名到句容某窑厂打工,趁机偷了窑厂老板儿子的笔记本,正想瞒天过海把笔记本带出窑厂卖掉,不料这一系列诡计早已被老谋深算的窑厂老板识破,终于被其人赃俱获,抵赖不得,并被扭送至派出所。诉至句容法院后,施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20113月某日,句容某窑厂老板陈某正在工作,自己的儿子跑来向其哭诉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陈某之子曾问过打工仔施某有没有看到自己的电脑,施某说没有。陈某让自己的儿子不要打草惊蛇,陈某之子便不再对施某追问。原来当日施某在陈某之子外出之际,窜至其宿舍里,趁人不备,窃得14英寸红色惠普笔记本电脑1台,随后便藏至自己的床下。晚上施某便向陈某说自己的妻子要过来看他,他要去上海接人,这一举动引起了陈某的怀疑,俗话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陈某苦于没有证据,只好行缓兵之计,暂且答应了施某的要求,并暗暗与其周旋,苦思一夜,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

 

次日,陈某以送其子上学为理由,请施某搭个顺风车,施某本不想和陈某一起走,可又怕引起陈某的怀疑,只得答应了陈某的“好意”,施某将自己的笔记本和偷来的笔记本同放在一个笔记本包内上了车,正当施某暗自得意自己瞒天过海成功之际,陈某却也为自己欲擒故纵成功而高兴。半路上,陈某提出看看施某的笔记本,施某自然不肯,陈某便和自己的司机二人一起强行打开电脑包,施某势穷力孤,阻止不了二人,便想跳车逃跑,其结果自然是徒费力气,被二人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只见包内赫然是陈某儿子的那台红色笔记本,施某连连讨饶,声称愿意一万元私了,又说愿意将自己的笔记本也送与陈某,陈某自然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直接将施某扭送到了派出所。

 

原来陈某先前便对施某有怀疑,自己的司机也曾告诉过他施某一直用的假名,因为他无意间曾看过施某的身份证。再者笔记本不翼而飞之后施某便想闪人,上车之后施某的笔记本包明显比往常要鼓很多,陈某便依计行事,成功的将施某人赃俱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