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实现“阳光司法”,将司法公开打造成法院工作的又一重要司法品牌,20104月,江苏苏州市金阊法院在全市率先推出“司法公开随案监督表”制度,把监督权交给诉讼当事人,让人民群众来评判法院司法公开的状况。

 

考虑到司法公开最重要的公开对象就是诉讼当事人,司法公开随案监督表注重发挥个案监督作用。表格由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时直接向当事人发放,并当场签收。表格随案走全程,当事人可以对法官和法院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结案时由当事人在“随案监督表”上就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六方面内容签署评判意见,交给本院政工部门入卷备查,作为考核干部和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当事人持此表还可随时对案件处理过程中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随时向法院提出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由于将司法公开当成了切实的服务承诺,此项制度运行一段时间以来,尚未接到当事人投诉和举报,对加强案件信息网上查询指导等当事人建议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