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铜变泥土 被骗万余元
作者:陈凯 季锡聪 发布时间:2011-04-27 浏览次数:370
日前,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孙金平、黄宏伟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孙金平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黄宏伟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0年10月20日9时许,孙、黄两人驾驶租赁的轿车,至启东市惠丰镇十字路口龚某的废品收购站,由孙下车将后备箱内的废铜丝搬下车,假意向龚出售,并以收购价低为由,将废铜丝装入编织袋搬回车上,然后再假装与龚重新议价,并趁龚不注意,将车上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泥土的编织袋与装有废铜丝的编织袋进行调包,后以每公斤49元的价格卖给龚某,骗得龚某5730元后,迅速驾车逃离现场。至21日,两人按照事先计议以假意出售废铜,伺机以泥土调包骗钱的手法,由孙具体实施,黄开车配合,先后至惠丰镇、吕四港镇、如东县大豫镇等地,实施诈骗3次,共计骗得1574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金平、黄宏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像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