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云港中院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若干意见》,意见全文共16条,从加大科技成果创新保护力度、提高商业标识保护强度、加大惩处不正当竞争力度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这是今年市中院围绕市该“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发展战略的又一项重大司法举措。

 

连云港市近年来科技进步快速,创新氛围浓厚。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举创新大旗,将“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作为首要战略,全市上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科技创新正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要力量。全市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劲态势,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2010年,我市知识产权案件继续呈高速增长态势,全年新收案件51件,是2009年的1.5倍。

 

面对新形势,连云港中院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通过加大打击力度,突出审判重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创新权益,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办理侵犯太阳雨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市中院首次通过司法判决形式禁止并取缔侵权企业名称,有力震慑了侵权者。在审理相关白酒经营者侵犯“汤沟”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时,市中院提出了地名商标保护的新思路,依法判决被告侵权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今年,市中院将继续以本市境内康缘、汤沟、太阳雨等驰名商标和其他著名商标司法保护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商标案件审判工作,支持和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为品牌强市建设提供助力。

 

连云港中院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坚持平等保护、调解优先。去年调解和撤诉率达到82%,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稳定和谐的创业环境。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提升工作效率。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问题,市中院从电子信息、机械、化工、生物医药、工艺美术等领域,遴选出16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确保知识产权审判的公正、公开和高效。

 

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中院还积极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拓展服务空间,营造氛围,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去年,中院出台了知识产权审判保障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的24条举措,为创新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市中院围绕我市新兴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分析和研判,指导审判实践,先后联合省、市、县版权、专利、工商等相关知识产权执法单位,组织了东海水晶市场、新医药产业、硅材料产业和汤沟酒业等四次大规模的专题调研活动,明确了企业的司法需求,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络。中院在东海水晶市场设立了法律服务站,并对水晶业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今年还将全力争取最高法院在该市设立“中国新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连云港)调研基地”,切实为全市新医药产业的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加快推动“中国药港”建设步伐。

 

市中院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激发了全市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浓厚氛围,助推了港城创新型经济、创新型城市的快速发展。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一季度全市实现专利申请38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3%;实现专利授权364件,同比增长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