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择机阶段式”服务大学生村官创业
作者:成正宜 发布时间:2011-04-27 浏览次数:227
盐都法院针对辖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 创新开展“择机阶段”服务模式,有针对性的对创业前、创业中、创业后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周到全面的法律服务,受到大学生村官的热烈欢迎。
该院通过“驻村法治教导员”在乡镇、农村及社区开展法律讲座,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村官提供法律咨询,前瞻预判、评估、提示创业方向存在的法律误区,帮助大学生村官少走弯路、少受挫折,有效避免创业陷阱,进一步加强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效应。
该院组织分管院长带领民二庭法官走访正在筹建创业项目的大学生村官,开展“服务村官周末行”活动,以“到位不越位”为准则,重点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在项目筹建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尽可能减少法律风险。
该院针对涉及“村官企业”的法律诉讼,建立村官企业诉讼服务室,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有效避免企业讼累。制作“村官企业俱乐部”的司法建议书,推进大学生村官创办的企业形成行业规范,使之进一步做大做强,形成创业连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