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强势推进反腐倡廉“五大工程”
作者:王成玉 卢建军 发布时间:2012-11-07 浏览次数:385
刚刚从盐城中院纪检组获悉:近日,盐城中院强势推进反腐倡廉“五大工程”,为激浊扬清、铸造法威、展示雄姿吹来一缕新风。
2011年11月,该院获得全国法院一等功的殊荣,如何保证这支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针对当下诱惑繁多,风险潜在的实际,该院党组审时度势提出实施“源头治理”、“清瘀排毒”、“权力内控”、“软环境治理”、“外部监督”五大工程,旨在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力减少廉政建设机制上存在的“真空”、“盲区”和“空白点”。
据该院纪检组长李士俊介绍:该院强势推进的五大工程是一项慎密的系统工程,为摈弃形式主义、“走过场”,该院成立了实施“五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徐军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海龙、纪检组组长李士俊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基层法院院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监察室,李士俊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具体负责“五大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李士俊告诉笔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五大工程”,法院领导班子是责任主体,将义不容辞地担当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同时还要担当“一岗双责”的责任,并督促纪检监察部门抓好任务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执行力”不打折扣。
该院强势推进反腐倡廉“五大工程”有那些保障举措?李士俊如数家珍。围绕“五大工程”共推出31条举措,如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专门制定了纪检查案“主办责任制”。简言之,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力求做到查清查透,凡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立案查处。对法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枝节”问题,经查属实都要对其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调离审判岗位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并在全市法院进行通报。
在此同时,一并出台法官履职保障制度,实事求是处理信访问题,重视信访甄别,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确无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各部门廉政监察员为干警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对诉讼当事人及其他人员诽谤抵毁法官,影响法官公正司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予以批评教育、责令赔礼道歉、责令具结悔过等。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盐城中院着眼自身实际,实施反腐倡廉“五大工程”,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把利器,她向人们昭示,这是全面提升公正司法能力、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法院形象的一着妙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