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宁法院审结了一起以“规划局科长”名义招摇撞骗的诈骗案。被告人夏某被依法判处刑罚。

 

家住睢宁县城的仝先生最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了一套二层小楼,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仝先生并不知如何办理房产证,也不知道到底应该缴多少费用。仝先生四处打听,希望能有人帮助自己。几天后有位夏某主动找上门要求帮助仝先生,而且还能帮其省钱。仝先生欣喜不已,邀请夏某吃饭并商讨此事。席间夏某告诉仝先生自己是睢宁县规划局的一名科长,在睢宁人脉较广,能够帮助其很快的办来房产证,而且能省一部分费用,但是这也需要一部分“活动资金”。仝先生觉得夏某的话很有道理,而且是县“规划局科长”应该不会骗自己,便爽快的答应了夏某。这样一来二去,夏某以办手续需要请客、送礼的名义骗取了仝先生8400元钱,并多次以同样的名义骗取仝先生的信任而招待自己的朋友。一日,夏某告知仝先生,办理房产证需要规划局开具相关证明文件,还需要5000元钱。时间过去多日,自己的房产证仍然没有办下来,仝先生此时发觉自己受骗,拒绝了夏某的要求并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法院审理认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最终,冒充“规划局科长”的夏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