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法院:“利剑出鞘”直指虚假诉讼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次数:272
近年来,虚假诉讼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对此,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认真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总结出易发生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诉讼情形,并通过要求当事人、证人出庭等方式积极予以遏制。仅今年以来,该院就调查可能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线索31条,查实并处理了8起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诉讼秩序。
今年1月,该院制定了《关于预防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审判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对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以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等案件和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不合常理,原告、被告配合默契,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调解协议的达成异常容易等五种诉讼中出现的情形予以特别关注。
该院规定,办案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嫌疑的,办案人员要在认真审查后,立即向庭长、分管院长、院长报告,并将有关案件异常情况予以记载附卷,在每个审理环节予以警示。审理该类案件过程中,审判人员通过传唤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通知当事人提交原始证据、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向利害关系人通报情况并通知其参与诉讼、依职权调查取证、邀请有关部门及基层组织人员参与审查调解协议等方式进行调查,力争最大限度查明事实真相。对查实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将依法对有关人员予以训诫、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对举报虚假诉讼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在查证属实后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