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四项措施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者:吴芸 发布时间:2012-11-07 浏览次数:362
随着社会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该院受理的涉老年人案件日益增多。为了进一步有效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传统优势,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积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上门开庭。凡涉老年人案件,尤其是涉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等老年人的案件,为顾及老年人身体,方便其诉讼,该院将庭审安排到老年人家中或其所在村委会进行。
上门鉴定。健康权纠纷案件,需以伤残鉴定结论作为判决或调解的依据,且鉴定时要求受害人到场。涉老年人的健康权纠纷案件中,考虑到老年人行动不便,再加之身体已受到伤害,该院积极与鉴定机构磋商,在不增加鉴定费用的前提下由鉴定机构上门鉴定,使涉案老人免受奔波之苦。
上门宣传。该院一方面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进行老年人维权法制宣传,另一方面通过法官进社区、进工厂、到田头,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让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联防互动。该院加强与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各调解组织的联系沟通,共同对涉老案件进行备案登记,结案后做到法官主动回访,同时与相关部门一起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怀帮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