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游手好闲的两90后小青年,不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却因为自己的贪念误入歧途,结果得不偿失。近日,句容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和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别看王某和李某未满18周岁,两人都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但是两人却没有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而接受深刻的教训,反而继续我行我素。20106月至10月间,被告人王某和李某,时分时合,先后在句容市郭庄镇、南京市溧水县境内,采取搭火、撬销、翻墙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11起,窃得6辆摩托车,价值11000余元,以及香烟、现金等财物1500余元,合计盗窃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2000余元。其中,被告人王某参与盗窃作案6起,盗窃财物计价值人民币11000余元;被告人李某参与盗窃作案10起,盗窃财物计价值人民币9000余元。

 

经句容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并考虑其自首和认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