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设立“法官驻村工作站”深入基层化解纠纷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2-11-07 浏览次数:315
为达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沭阳县法院针对6个人民法庭辖区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经济发展快、涉案纠纷集中的特点,积极探索建设“法官驻村工作站”工作。
该院6个人民法庭在辖区内每个乡镇选择两到三个涉诉矛盾多、社会治安状况相对较差、地理位置处于中心的村委会作为法庭驻村工作站点,并在村委会门口悬挂“XX法庭法官驻村工作站”及“驻村法官简介和联系电话(附照片)”两块牌子。为方便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站室内参照审判庭进行布置,目前,全县已设立18个“法官驻村工作站”。
为保障驻村工作站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对驻村法官提出四项制度化要求:一是每月驻村不少于四天,并将每个星期五确立为“片区法官进村日”与“村矛盾纠纷处理日”;二是在驻村日对所辖区域进行走访,了解基层纠纷情况及司法需求,并在每季度向基层组织通报工作站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三是定期向基层群众提供案例、法律宣传资料,举行法治宣传讲座,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四是对于涉及赡养、离婚、相邻关系等案件,将庭审放在工作站进行,改“坐堂办案”为“巡回审判”,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巡回审判。
“法官驻村工作站”设立以来,该院人民法庭法官定期深入基层倾听群众诉求,排查化解纠纷,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18个“法官驻村工作站”共提供法律咨询28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62起。该院设立“法官驻村工作站”的经验做法被省高院《江苏人民法庭通讯》、市中院《法院信息》、《江苏法制报》、《宿迁日报》等媒体刊载,被县委政法委列入“2012年度全县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并入选“全县创先争优优秀创新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