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女婿难抬头 招婿家庭多易散
作者:朱敏慧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次数:426
原告王某是80后独生子女,因家中几代单传,父母为她拿主意招了个上门女婿延续香火。被告赵某比王某大8岁,因家庭条件不好家中兄弟较多而入赘王某家,婚前双方曾协定婚生子无论男女都姓王。婚后因原被告二人岁数相差较大,没有共同语言,王某经常讽刺赵某没能力、吃软饭,赵某也感觉自己与妻子丈人难以相处,如同寄居在他人屋檐下,根本找不到家的感觉。于是赵某找了包吃住的工作,渐渐不肯回家。
王某为让赵某顾家,曾两次起诉要求离婚吓唬赵某,均被法官调和,可赵某还是不着家。赵某也觉得委屈,在家里生活处处掣肘,远不如和同事相处愉快。这次起诉,在法官的调解下,二人敞开心扉坦诉了多年来双方的矛盾,最终觉得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好聚好散。
法官劝诫: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夫妻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幸福家庭。无论是娶媳还是招婿的家庭,都应当摈弃旧观念,将新人当做家庭中必要的一份子来关心爱护;而新人也应解开心结,尽快融入家庭,为改善整个家庭的生活环境而努力。人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从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也可以发现,半路夫妻组成的家庭远不如初婚稳固。芸芸众生中找到对方成立家庭本是缘分,愿天下夫妻都能好好珍惜这份姻缘,不要在失去时才觉得痛得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