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个畅通实现司法公开全透明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4-26 浏览次数:259
为促进法院工作更加规范文明,确保司法廉洁,丰县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权公信力,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好评。
畅通立案工作渠道。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以各种形式在立案大厅公示诉讼服务事项、举证须知等有关内容。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及时为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提供诉讼指导、解答法律咨询等,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
畅通庭审公开渠道。坚持将庭审过程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在庭审前,坚持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审判人员等庭审信息提前公布。在庭审中,要求办案法官对依法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畅通执行公开渠道。公开执行信息,将案件受理及执行流程制作成图并上墙公示;公布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系统查询方式,使当事人能够根据执行案号和姓名在互联网上随时查询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公开执行过程,主动向权利人送达《执行过程告知书》;公开执行监督,制作并随案发放《执行便民监督卡》,保证执行过程全透明。
畅通文书公开渠道。建立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逐步扩大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由审管办专门负责,坚持每月一次在法院局域网上实行裁判文书展示。通过裁判文书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了解案件信息的需要。
畅通听证公开渠道。坚持将新类型案件、矛盾激化案件等作为重点案件,依法实行公开听证制度,由审管办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及时公布案件的进展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汇报,争取支持。对涉及信访疑难案件、执行异议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取整个听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