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各项要求,4月25日,南通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市推出党建工作“十大工程”。

  这“十大工程”是:深入开展系统学习党章活动,不断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组织安排党员开展一次具有党员光荣传统教育意义的外出考察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通过开展评比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活动,不断激发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广泛深入进行党的光辉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弘扬人民司法光荣传统,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主题大讨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和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利用“5·10”思廉日,开展一场廉政情景剧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开展“党员服务周”活动,为困难党员送温暖;全面启动以“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师徒结对,共同提高”的“育新工程”,广泛开展老党员与新党员、党员与群众“结对子”活动;在中院局域网上开设党建专栏,刊登全市法院系统党建指导工作方法新举措,交流全市法院和中院各支部党建指导工作的经验体会,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能力。

  《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制度,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人民法庭要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要与基层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党支部,确保组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