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十五条司法举措助光伏企业度 “严冬”
作者:陆学兵 发布时间:2012-11-07 浏览次数:322
近日,扬中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涉光伏企业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推出十五条司法保障和服务的举措,帮助光伏企业度过经济“严冬”。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加强诉前服务工作。定期指导服务,帮助企业预防经营风险;加强诉前调解,有效分流化解企业矛盾;完善预警机制,密切关注企业可能引发的群体事件。二是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及时受理、优先调解或速裁涉光伏企业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适时缓、减或免收诉讼费用;慎用保全措施,确保光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力促企业调解结案,缓解企业压力;积极引导银企合作,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司法联系点,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明确提供证据范围,依法指导企业参加诉讼。四是切实改进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以“放水养鱼”促企业发展;慎用执行强制措施,防止执行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依法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五是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研究处理相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对涉及光伏企业的纠纷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