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涉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执行工作良性运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宿迁市中院决定今年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继续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年。继续开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案件的清理活动是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重点内容。全市法院要围绕这一工作主题,创新执行工作方法,规范执行程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明确范围,确立目标。在开展执行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牢固树立能动执行、和谐执行、规范执行的司法理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主要清理2010年全市法院以终结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执行实施案件。重点清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工伤赔偿案件、工程款案件、涉府案件等五类案件。同时还要清理涉民生案件中当事人达成和解但未实际执结的执行实施案件,以及一些委托执行案件和未结执行信访案件等。

 

完善机制,化解“执行难”。活动要求全市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执行工作制度。积极与有关单位探索组织建立执行联动协调机构。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和快速处置能力,提高执行效率。继续强化执行工作管理,对消极执行、不当执行及违法执行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确保提供组织、经费保障等。完善执行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资金规模,确保需要救助的权利人得到及时救助。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法院继续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清积”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案件清理工作。要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清理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严把程序审批关,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及时执结,无财产可执行案件依法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