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倡导20家知名企业达成知产保护“镇江共识”
作者:仲苑 山亭 发布时间:2011-04-25 浏览次数:263
4月25日上午,为纪念“4.26”知识产权日,镇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当今社会,知识产权是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乃至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一定要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镇江中院的积极倡导下,恒顺醋业、大全集团、仅一包装、镇江船厂、香江控股、奇美化工等20家知名企业共同签署了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镇江共识”。企业形成以下共识并做到:
1、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是一项渐进的、投入巨大、有自身发展规律的动态过程。我们愿意通过自身努力,不妄自菲薄,力争占据人才高地和技术高地,踏踏实实通过合理利用公知领域的相关技术,通过发明创造,打造企业产品和服务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2、尊重他人在先权利,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攀附名牌,不诋毁他人商誉;
3、大力提高企业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被侵权时及时寻求司法的公正处理,不姑息,不放纵;被指控侵权时,积极抗辩,分清是非;
4、加强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建设,建立有效的侵权防范网络体系;
5、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司法审判机关的依法调查,主动配合取证、质证、认证;
6、服从司法的最终裁决,积极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决。
相关链接: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