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外甥失和上公堂 法院调解促和息纷争
作者:吴加全 发布时间:2011-04-22 浏览次数:347
2011年4月20日,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85岁高龄的葛某和其外甥张某均露出满意的笑容,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
张某、何某系葛某的外甥、外甥媳妇。90年代初,按照当时的政策,单身的葛某与张某、何某达成赡养协议,约定葛某由张某、何某赡养送终;张某、何某以此获准生养二胎。近年来,因葛某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双方为赡养问题引起纠纷。事经村组干部协调,葛某和张某、何某分别于2009年、2010年两次达成协议,且张某、何某均按协议履行完毕,但葛某事后又以协议时被欺骗为由反悔,不断到有关部门信访。2011年3月底,葛某诉讼至大丰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何某一次性给付30万元赡养费。大丰法院在审理期间,针对这一特殊情况,立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邀请当事人所在村干部参加案件调解工作,在法官及村组干部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释明工作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思想疏导,终于解开了老人心中的疙瘩,消除了双方之间的隔阂,促成双方订立了“张某、何某每年给付葛某赡养费人民币3600元”等内容的赡养协议,一起赡养老人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