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睢宁法院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力争在全院建立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定期组织各业务庭召开经验交流会,各审判部门就工作中好的调解案例、调解方法进行交流,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化解民事纠纷。

 

该院强化审判职能,着重抓好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的调解。在立案阶段,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进行速调,一周内不能调结的及时移送审判庭审理。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由主办法官在庭中、庭后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而且要求在判决书送达前再最后进行一次调解,不放过任何调解成功的可能。针对不同的案件,找准切入点,反复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坚持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过错责任分明的案件,试行预宣判的方法,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同时,以人为本,各个法庭均有温馨和谐的调解室,促使当事人产生和解心理。将调解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适当调整充实到审判一线,并在经费、车辆安排等方面优先保障,调动办案人员主持调解的积极性。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申请再审明显减少,该院的人民满意度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