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法院: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
作者:陈遥 发布时间:2011-04-22 浏览次数:251
盐都法院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针对各种规避执行现象,研究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通过强化四项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强化联动机制。该院积极与其他相关机构和单位沟通协调,利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工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信用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并充分运用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置产、出境等手段,阻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发生,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
强化调查机制。执行人员采用登门“拜访”的方式,对企业单位的财务、资产账目予以查封,到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调查,或向邻居了解情况,因地制宜、因案制宜,力求以最佳的执行方式,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状况,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必要时还采用悬赏执行的方法,鼓励群众提供执行线索,以拓宽查明渠道。
强化监督机制。该院成立了信访接待小组,强化院、庭长每日信访接待工作,对当事人反映有可能规避执行的行为,或当事人、案外人认为执行实施过程中的措施、方式、程序不当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汇报。并针对程序、记录、职责等内容制定了《执行案件规范细则》,追踪各方在执行各环节中的职责、效率、衔接,规范执行档案管理。
强化追诉机制。该院定期召开执行专项整改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执行案件评查办法》,对未执结案件深入分析原因,加大打击力度,保障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被执行人、担保人还是协助执行义务人,出现隐藏、转移、故意损毁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或裁定无法执行的,一律交由公检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